2010年5月26日 星期三

新制十二人制躲避球運動在國小推動之探討

新制十二人制躲避球運動在國小推動之探討
     蘇穎群 老師
壹、前言
  自躲避球運動被引進國內推行,很快的就在小學蓬勃發展,由於受到國小學童熱烈的喜愛,甚至造成某一時期「躲避球」成為國小體育課代名詞的現象,受歡迎的程度可見一般。
貳、躲避球運動在國小受歡迎的原因
 一、器材簡便:
只要一顆躲避球及一個場地,就可讓學童玩得汗流浹背、氣喘噓噓。意猶未盡的學童甚至放學後仍逗留在校園或是社區中庭、巷道,和三、五好友你來我往的玩了起來。
 二、過程緊湊:
不管是舊式躲避球規定的每局六分鐘,或是新式十二人制躲避球規定的每局五分鐘,雙方的廝殺總是讓比賽很快就進入了高潮。內場學生緊張萬分的左閃右躲,外場球員劍拔弩張地想要將敵對的內場學生觸擊出局。球來球往的過程中,幾乎毫無冷場,趣味十足。
 三、參與人數較多:
同樣是球賽,籃球場上每隊只能有五人上場,排球則每隊一場有六人或九人就很不錯了,至於網球、桌球等個人項目就更不用說了。而舊式躲避球,每場下場人數高 達25人,新式的躲避球正式比賽時,每場有12個人下場;國小一個班級人數約在25至35人,如平均分為兩隊,則每個人都可下場參與球賽,不會有場地不夠 用的困擾。
 四、價格低廉:
一顆躲避球只不過區區兩三百元,也不必另購球門、球網及其他輔助器材,這對於經費原本就捉襟見肘的中小型學校,的確是理想的選擇之一。
 五、規則簡單明瞭:
12人制新式躲避球規則只有訂出九條。簡單明確的規則讓擔任國小體育課的老師易於學習,尤其現今擔任國小體育師資的老師,有將近百分之75﹪非體育科班出身,太複雜的規則條文將成為推動躲避球運動的絆腳石。躲避球規則不複雜的特性,成為老師們喜愛的理由之一。
參、躲避球運動在國小實行的負面現象
 一、個人英雄主義:在舊式躲避球運動尤其明顯。球隊中 運動能力較好者,球常掌握在其手中,就算是球權落在其他學生手上,很快地也會將球傳給他來進行攻擊或傳球,不但造成運動機會的不均等,也強化了個人的英雄 主義,失去了球賽中團隊精神的積極意義。新式十二人制躲避球為了避免這種現象,將規則做了大幅度的修正。如:同為內場或外場的球員不得互相傳球。即球員獲 得球權,一定要自己做攻擊或傳球的行為,如果傳給同場球員,將被判違例。實地觀察,球權掌握在少數人手中的現象雖有減少,但內外場均有主控球的球員的情 形,仍未改觀。但就競技運動的觀點來說,明星球員掌控大局的情形本來就是屢見不鮮!飛人喬丹就是最好的例子。
 二、對於球的畏懼: 在教學的現場,這種情形特別明顯。一般小學的班級多為男女合班,當教師宣佈體育課上躲避球時,喜歡的同學興高采烈、雀躍萬分,相對於一些球感較差、接球能 力弱,或是動作較遲緩、怕痛的同學則愁眉苦臉,苦苦哀求是否可以不要玩,或能不能待在外場區才不致挨打。躲避球本來就是以球擊觸對方內場球員出局,造成己 隊內場人數多於外場人數來取得勝利的比賽、是球接觸人或人接觸球的運動。在中低年級,男女學童身體發展仍相近時,擲球的力道相仿,畏懼球的感覺沒那麼明 顯;到了高年級階段,學童進入了青春前期,生理開始改變,較多男童的體格日趨強壯,加上喜歡躲避球的學童,一到下課便抱著躲避球往操場跑,練習的次數遠多 於女童或不喜歡躲避球運動的學童,球質較佳、丟球的力道較大是可以預測的結果。這些每日不斷練習的學童對於敵隊內場的球員可不懂得憐憫,務必除之而後快。 所以可見到內場不喜歡這項運動的學童驚慌躲避,如無頭蒼蠅般滿場亂竄,被球擊中則痛苦萬分,更加深了對這項運動的厭惡。
 三、同儕間的壓力: 新式十二人制躲避球規定,獲得球權的球員不得同場傳球,必須自行處理球,即攻擊或傳球。新式躲避球場除了兩個相連的內場外,其外場之間並不相連,而是死球 區。外場離同隊內場最近距離大於五公尺,當然傳球五公尺是很基本的能力,但是設想:要讓球通過虎視眈眈、高舉雙手意圖截獲球的敵隊內場學童後,被隊友安全 接獲,而這已經是理想狀況;再加上獲得球權後,五秒內球必須離手,否則喪失球權(規則9:10)。若一位擲球能力不佳的學童在外場端線前獲得球權,想將球 傳入內場,此時到己隊內場的最短距離將超過十公尺。當然球也必須越過虎視眈眈、不斷移位、跳躍和揮舞雙手的敵隊內場學童;同時在同儕又予以催促怒吼的情況 下,球一出手被對隊截獲或傳不到內場,必遭到同隊學童辱罵或責怪,也是造成這些學童害怕躲避球的原因。

肆、改善的建議
 一、加強師資的在職養成訓練:體育科班出身的專任體育 教師在國小階段,比例仍不高,當然非體育科班出身而擔任體育科教學的教師,表現傑出的大有人在。但研究指出:體育科班出身的專任體育教師在角色認知上優於 非體育科班出身而擔任體育科教學的教師(民89,歐宗明)。因此學校的「體育發展委員會」及「體育課程發展委員會」應該對於擔任體育科任,卻缺乏專業知能 的教師予以協助,除了「協同教學」外,亦可考慮進行「循環教學」,並鼓勵進修及針對體育教師開辦各種研習。
 二、改變遊戲規則,降低難度:將規則放寬,或制定新的規則。如將擲球攻擊改成滾球攻擊、或將原有的頭部攻擊犯規(規則9:6),改成攻擊腰部以上皆無效。將場地簡化、縮小;或將技能層次較相近的學童編在同一組,給予各技能層次的組別不同的學習目標,以促其達成。
 三、改以較大、較輕的球具:減低學童對球的恐懼感、增加有效控球的機會。
 四、設計前導遊戲:特別針對較低年級或是動作技能層次較低的學童設計簡單有趣的前導遊戲,以做為學習躲避球課程前的銜接課程。

伍、新式躲避球運動對國小學童的貢獻
 一、在認知方面:
 它形成了基礎的技術概念,可做為學童日後學習其他團體性球類的 準備,主因正是其不複雜的規則及趣味性。兼者讓學童有歸屬感:低年級學童進入中年級階段,心理狀態由自我對空間、時間、物體的探索,逐漸進入對夥伴、人際 關係的適應。簡易的躲避球賽正可以引導學童發現要獲得較佳的表現,必須同隊的夥伴相互合作配合;同時自己有好的表現時,將會獲得夥伴的鼓勵,藉由這種自我 肯定、角色認同及歸屬感逐漸過渡到人際關係的社會化。
 二、情意方面:
 隨著球賽的進行,身心亦得以發抒。同隊相互的合作來取得佳績,發展了團體意識。遊戲或比賽前兩隊相互行禮,比賽進行中尊重裁判的判決,結束後兩隊再握手致意並謝謝教師(裁判)的指導,所有的過程都必須遵守規則,這正是培養運動精神的良好手段。
 三、技能方面:
 其動作技術有-靜止狀態時各種方位的接球、抱球、撈球、傳球、拍球、拾球、擲球、閃躲、反彈球的處理、球點的預測;到移動狀態的各種方位的接球、抱球、撈球、傳球、拍球、拾球、擲球、閃躲、反彈球的處理、球點的預測、跳躍,急停、轉身…,等等。其表現又可分為三個面向:
 1.穩定性技能:
如傳球或攻擊前的原地運球、原地彎腰或側身、蹲低閃躲各個方向、高度來球的平衡感、方向感等。
 2.移動性技能:
從初級的加速助跑傳球或攻擊,到較高層次的躍起在空中接獲來球落地後,迅速改變方向加速跑的傳球或攻擊;或接獲強勁來球時,手部及軀幹的向後、向下移動緩衝球勢,再加速跑後騰躍的空中擲球…等。
 3.操作性技能:
迅速停球後的欺敵假動作,迅速攻擊另一個目標;補救接球(規則8:5);爭球後的撈球動作、接獲球後拍球加速跑,換另一手的攻擊或傳球…等。
 通常在教學現場觀察學童的動作是這三方面的聯合,而較少單方面出現。基予以上幾點理由,敝人以為新式躲避球運動在國小階段的體育課,仍是相當有價值的選擇,實不宜輕言廢除。
陸、結語
 在國小階段推行新制十二人制躲避球,教師仍需注意是要 成為校隊發展的方向或是課程發展的一個單元?兩者動機、過程與目標皆不同,不可混淆!校隊以參加校外比賽獲得勝利為目標、訓練過程較嚴格枯燥,規則的詮釋 及要求較高;課程發展則注重學童的個別差異,學習過程強調啟發性及樂趣化。從教育的觀點而論:筆者主張在國小推行新制十二人制躲避球時,仍應先把它視為整 體體育課程結構的一個教學單元,並在低、中、高年段分段教授,內容由廣度再逐漸進入深度,正式的比賽則在最後階段出現,並兼顧其他體育課程的均衡發展,否 則在球場上的殺伐聲中,易養成學童為求勝利,不擇手段的僥倖心理!
柒、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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